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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票條款說明

發票條款說明

       本使用規範是GOMINI服務條款的補充條款,當您使用GOMINI購物時,即表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使用規範所訂之
所有內容。本規範得隨時修訂並公告於GOMINI官網內,修訂後之內容自公告時起生效。


一、稅務申報
       本法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三十二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營業人使用統一發票,除本法已有規定者
外,應依本辦法之規定。營業人除依第四條規定免用統一發票者外,主管稽徵機關應核定其使用統一發票。
營利事業銷售商品時,
並應依法開立統一發票或收據,繳納營業稅。


二、本使用規範之適用與修正
       GOMINI之所有服務說明均為本使用規範之一部分,GOMINI有權於任何時間修改或變更本使用規範之內容,建議您隨時注意該等修改或變更。本使用規範如有任何重大變更或修正時,GOMINI會以公告或電子郵件通知您,敬請隨時注意GOMINI公告事項及您所註冊信箱內之郵件。

三、GOMINI∣會員中心∣服務說明     
       於本網站消費我們會立即開立統一發票,在購買流程中,請確認您以勾選正確的選項,如圖下:


       二聯式收銀機發票:
       GOMINI消費開立之「二聯式收銀機發票」或「二聯式有統編收銀機發票」,隨著出貨主動寄送發票,請於收貨時盡快檢查統一發票狀況。提醒您:若您已索取過該張發票證明聯正本,則無法因為遺失因素重覆索取發票,請妥善保管。

       三聯式手寫發票:
       GOMINI消費開立之「二聯式有統編收銀機發票」同樣與「三聯式手寫統一發票」一樣具備商業進項折抵功能,都會擇一隨出貨主動附送發票,如出貨時未作備註,將一律採用「二聯式收銀機發票」或「二聯式有統編收銀機發票」。如因您疏忽而需做換開發票服務時,請自備小紙條寫明公司寶號、統編、回郵信封,於帳務結算日前寄回GOMINI會計部門,可加快為您服務。







      商品到貨時應注意事項:
1、請於消費時確認應取得二聯(消費發票)或三聯統編(報帳用)發票,本公司已盡告知義務。
2、為配合國稅局勸止二聯換開三聯之政策,本公司有權利考量各因素後拒絕換開發票及不承擔因作業疏忽造成的郵寄往返費用。
若誤選、缺選,請在未發貨前,盡速取消訂單重新訂購。
3.、有關發票之退貨,為求雙方報稅資料之作業單純化,如為『跨結算帳務月份』進行的發票退換,一律採『銷貨折讓單』方式處
理,請加蓋“公司發票章”後寄回〈自備折讓單,可加速流程〉。
4、為避免嚴重影響您的退款,請於務必於消費時確認發票開立屬性是個人消費或公司消費。
5、倘若發票寄送地址及相關聯絡資料因消費者填寫不完整或錯誤,導致發票無法寄送或超過兌獎期間內送達,本公司將不受理補償
及其他相關賠償責任。


四、準據法與管轄法院 
      本使用規範之解釋與適用,以及與本約定書有關的爭議,均應依照中華民國法律予以處理。您並同意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
管轄法院。